我成都公司一名员工在重庆参加我们的周年庆活动,晚上十二点出去买烟横穿马路《没有走旁边天桥》出车祸, |
我成都公司一名员工在重庆参加我们的周年庆活动,晚上十二点出去买烟横穿马路《没有走旁边天桥》出车祸,责任认定书是各一半,请问这名员工 属于工伤吗?《公司没有买保险也没有签合同》公司愿意承担一定责任,已经垫付全部2万多医药费, 伤者刚出院。伤者父母要再拿2万私了,请问;我们应该怎么了结才? |
地区:四川-成都 分类:公司专项-公司法务 提问时间:2015-09-30 17:03:12 |
提问者:ASK1443603792ni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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